关于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和调整完善校园管控措施的通知

2020-03-30 11:57:22

各部门、各单位,全体师生员工:

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,国内疫情形势持续向好。同时,境外疫情迅速扩散蔓延,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已成为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,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和校园管控调整措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教职员工有序返校返岗。自4月7日起,经疫情排查无异常的全体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返校正常上班。管理服务岗位人员返校上班,由所在部门(单位)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,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。教学科研人员可返校开展线上教学或从事科学研究工作。返校教职工提倡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等方式来校,尽量减少途中人员接触。

在湖北疫情低风险地区、身体状况无异常并取得所在地和杭州“健康码”双绿码的教职工,如需学校开具返岗证明的,由人事处负责出具,经所在地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允许返杭,返杭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部门(单位)和居住地社区报告,并按照居家医学观察要求居家观察7天,观察期满无异常的可返校返岗工作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做好人文关怀、心理疏导等工作。

二、学生暂不返校。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,上级有明确学生返校相关意见后,学校将第一时间通知并有序安排学生返校。

三、调整完善校园管控措施。教职工返校实行“提前申报”制,凭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工作证、校园卡等)和当日“浙财健康通行码”,经校门安保人员核验无误、检测体温无殊后进入校园。图书馆、体育馆等室内场馆自即日起,可面向留校学生和校内教职工开放,相关部门要加强场馆通风换气、清洗消毒,合理控制人员数量,落实安全管理措施。住校人员外出时应严格履行登记报备手续,并从严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。疫情结束前,校园内不得举办大型集聚性活动,运动场和室内场馆继续暂停向社会开放。

四、严防境外疫情输入。各部门(单位)要进一步强化防控主体责任,加强留学生和外籍教师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。全体教职工要如实报告留学子女和密切接触的其他亲属从国(境)外返回信息,严格落实属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坚决阻断境外疫情向校园蔓延渠道,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。

浙江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

2020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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